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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电视典型人物报道手法的创新
关键词:视听元素 典型人物
内容简介:电视媒体在报道典型人物时往往面临着表现手段单调、画面组织难、可拓展的空间少等局限。再现荧屏上的典型人物,必须创新手法,真正调动起电视媒体独有的视听元素,发挥媒体真实记录、现场再现、细节捕捉和声情并茂等优势。
一般来说,典型人物报道对于电视媒体有着表现形式和手段上的局限性。与报社相比,电视人物报道不能像文字报道那样留给受众更多的想象空间,很难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更重要的是,所有叙述必须要有画面来支撑,这对电视记者无疑是一个挑战。
与电视新闻报道的其他题材相比,电视典型人物报道有着明显的滞后性。由于典型人物的发现和树立需要有一个过程,当记者拿到题材、接触人物时,事件已经过去。在不是突发事件的领域,电视新闻节目的表现张力不如纪录片那么游刃有余,在报道这些事实的时候,容易显得平淡。
由于线性传播的特性,电视媒体在记录现场、表现过程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不仅真实感强、直观性强,而且声画同步,表现力极其丰富。只要真正调动电视的这些表现手段,多用并用好“讲述”这一表现手段;巧妙地使用“记录”手段,激活属于电视媒体独有的视听元素,就能较好地再现典型人物,展示典型人物自身的无穷魅力,传递其丰富的思想内涵。
一、 还原“核心事实”,记录最珍贵的画面和相关人的讲述。
典型人物之所以典型,离不开其核心事实。他们或者舍己救人,或者甘于奉献,或者无私无畏,或者见义勇为,或者是道德的楷模,或者是事业的模范。这些形象的确立与其最核心的事实离不开。群众信赖的好干部陈淳对上访群众一帮到底;见义勇为英雄周大军浴血斗歹徒,“为民好书记”郑九万为乡亲累倒病榻……可以说,离开了这些核心事实,典型人物无法树立。如果用解说词来叙述这些核心事实,不仅缺少画面支撑,而且枯燥乏味,缺乏说服力。记录相关人的讲述是弥补这一缺憾的最好手段。
一方面,在这些核心事实发生之后,越早赶到现场、越早还原现场就越有冲击力。尽管我们无法记录周大军勇斗歹徒的那惊心动魄的一刻,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拍下事发现场以及目击者的所见。尽管我们无法拍下郑九万不顾惜身体,带领乡亲们致富,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拍下手术室外50多位焦急等待的村民……电视新闻记者要怀着强烈的使命感,争取在距离核心事实发生最短的时间里用镜头记录下最动人的一幕,随后的报道也就水到渠成。
另一方面,在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的时候,要争取在“空间”以及“情境”上予以弥补,尽量与事发时相近、相吻合。要让当事人在相关的现场“说事”,让情景尽可能地“真实再现”。记者的现场报道和生动的同期声采访,往往可以拉近观众与典型人物的距离。
这里所谓的“相关人”,可以是典型人物身边的人,也可以是事件的当事人、知情者、或者是普通百姓。当典型人物的故事已经过去之后,那些群众从心底掏出的记忆,那些由普通百姓来口述的故事显得最为真切、感人。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别人的语言和行动来报道典型人物,并不是机械地访谈,也不是漫无目的的记录,必须要精心策划,努力让讲述人能走进情境当中。
二、寻找“第二现场”,发挥镜头同步记录功能。
如果把典型人物核心事件的发生当作第一现场的话,那么事件发生之后,围绕该事件的一切新进展新情况都将构成“第二现场”。“第二现场”不仅是事件的延续,同时也是勾连现在和过去的有机结合点。
在开展典型报道过程中,抓住“第二现场”是电视媒体展示自身“同步记录”功能的最好机会。原本已经过去的静态事件将会因此而变得富于动态。
在报道见义勇为英雄周大军事迹的电视新闻专题《舍生取义铸忠魂》(曾获2006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典型报道二等奖)中,记者把相当的时间用来记录事件发生后所有相关者的反映:被救的当事人、英雄的父母、生前的同事、乡亲,英灵回乡、普通市民自发的捐款……所有这些都在真实地发生着,因为它们与英雄的事迹密切相关,所以也格外引人关注。
同样是对典型人物的报道,新闻专题《收到求助短信之后》(曾获2006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二等奖)在切入的方法上有所不同。
该片讲述的是一位温州老板在收到陌生的求助短信之后,仔细核实并给困境中的患儿汇款治病的故事。由于捐款的当事人不事声张,当记者获悉情况时,患儿早已出院。如何报道好这一典型,记者颇费脑筋。当得知好心的温州老板非常惦记孩子,想去看看其恢复情况时,报道的时机终于出现了。于是在事件发生三个月后,捐款的好心人以记者同行的身份踏上了看望患儿之路。电视记者便以此为切入点,用镜头真实地记录了探望的全过程:被救的孩子现在到底怎么样了?素不相识却又有着很深缘分的两家人见面后会是怎样的情形?以及想看望孩子又怕被认出来给对方增添负担的矛盾心理……这些充满矛盾和悬念的记录使原本平常的报道异常丰满。节目也因此获得了感人至深的表现力。
可以说,抓“第二现场”,寻找合适的切入点是典型人物报道的重要途径之一。当然第二现场的故事一定要符合事情的自然发生规律,而不是刻意的“策划”和拙劣的“导演”。
三、捕捉真实细节,呼应核心事实。
对于典型人物事迹的报道,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再现,二是挖掘。典型人物的形象不是孤立的,其成长不是偶然的。在成为典型的同时一定还有许多其他的事实在支撑。而这些事实则藏在核心事实之外,与核心事实交相呼应。需要记者认真挖掘,通过镜头前大量的细节来表现。
在对“人民的好警察”任长霞进行报道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巾帼铁肩担道义》和“焦点访谈”节目《长霞浩气贯中州》等作品中,多次出现任长霞为老百姓的遭遇而流泪的镜头。这些经典画面正是她爱民、敬业的一生最直观的写照,给观众以极大的心灵震撼。
2006年,曾在温州打工的见义勇为勇士周大军感动了神州大地。为什么?其实这一类典型不少,为什么人们深深地记住了他?这里面除了一些社会原因之外,很重要的一点,与记者的挖掘很有关系,尤其是周大军生前的那本记述心路历程的日记,其中大量的细节感人肺腑。另外在对周大军的报道中,还有一系列生动细节令人动容。比如当周大军的亲人乘坐三轮车到当地派出所时,一位送他们去的三轮车夫说什么都不收车钱;比如周大军的英灵回到故乡的现场。“为了能让英雄回家的路走得安稳些,乡亲们连夜借来拖拉机,将他家门口这条坑洼土路压了一夜。” 当电视画面中出现道路上新翻的泥土、两边长长的队伍时,观众无不被其打动。
电视新闻细节包含在新闻的各要素中,它可以通过画面、解说、现场同期声、音响、字幕等诸多因素来表现。用细节来提示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的本质,展示新闻主题思想,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增强观众记忆深度。
依靠细节和情节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把典型人物还原到现实,在矛盾冲突中展示人物的思想,表现人物的个性,使观众感到被报道的典型可信、可敬、可亲,从而激起学习的自觉性。
四、营造“访谈现场”,提炼典型人物精神。
典型人物真正感染人的不仅是他们生动的故事,还有其崇高的精神。典型人物形象的树立,其意义更在于其精神的塑造和提炼,真正让观众产生共鸣,从而使人物与这种精神一起走进人们的内心。选择特定的人群和对象,组织镜头前的讨论是提炼、弘扬精神的一个好办法,也是发挥电视媒体自身优势的选择之一。
在提炼这个精神的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使人们自身可能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能够在典型人物身上找到答案。这就是典型的时代感,也是典型的魅力所在。
一般来说,由于电视摄像机的存在以及录音灯光等器材的使用,电视新闻采访的现场往往显得更为正规,访谈的氛围也更浓烈,容易迸发出语言的火花。
还是以对英雄周大军的报道以例,《钱江晚报》把落点放在民工问题上,因为凶手也是一个民工。他们据此推出报道《一样民工 两样人生》,引发了人们深深的思索,提升了周大军作为优秀民工代表的社会意义。这一点很值得电视媒体应该借鉴。我们可以想象,当电视新闻记者走进民工群中,众人讨论起这两个民工不一样的人生时,将是何等真实、热烈而深刻!
媒体对典型人物报道的过程也是典型人物不断深入人心、逐步被观众接受的过程。按照受众心理,在最具有核心价值的新闻事实发生之后,人们都有着思索的天性,参与讨论的欲望。把话题交给最有感触的人,把镜头对准他们,记录人们对新时代典型的理解,这无疑是典型人物报道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总之,搞好典型报道不是简单的增加时段,也不仅是典型人物的频繁曝光。应该充分调动电视媒体的表现手段,少叙述,多讲述,重记录,让电视荧屏上的典型人物“活”起来。也只有这样,电视台播出的典型人物报道才能深入人心,观众才会愿看、爱看并主动接受。
《新闻实践》2007年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