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2008-04-28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现面向社会招聘电视新闻类节目主持人2名、电视综艺类节目主持人1名、广播节目主持人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

(一)电视新闻类节目主持人(男性1名,女性1名)

  1. 学历:具有播音主持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
  4. 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播音规范流畅,驾驭节目的能力强,做到口语化、标准化、情感化的协调统一,形象气质佳;
  5. 高学历、学位和获得国家级播音、主持人等艺术类重要奖项的可作优先考虑。

(二)电视综艺类节目主持人(男性1名)

  1. 学历:具有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 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
  4. 语言规范流畅,驾驭节目的能力较强,有鲜明的主持特色和风格,富有创造力与亲和力,具有一定的节目编导能力和英语会话能力,形象气质佳;
  5. 高学历、学位和获得国家级播音、主持人等艺术类重要奖项的可作优先考虑。

(三)广播节目主持人(男性1名)

  1. 学历:具有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 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
  4. 语言规范流畅,驾驭节目的能力较强,有鲜明的主持特色和风格,富有创造力与亲和力,具有一定的节目编导能力和英语会话能力,形象气质佳;
  5. 高学历、学位和获得国家级播音、主持人等艺术类重要奖项的可作优先考虑。

二、考试及录取办法:

  1.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题,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占总成绩的40%。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录用岗位数1:8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3.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4. 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录用指标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三、报名办法:

  1. 现场报名方式:于  2008年 5月14-15日到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新城大道广电中心1918室)报名,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6:30  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2)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3张。联系电话:0577--88921918。
  2. 外地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详尽的个人简历(包括联系方式、身高、工作经历、从事相关业务经历、本人主持节目片段CD光盘)、个人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复印件,邮递至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广电中心1918室人事教育中心,邮编:325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主持人应聘”字样(截止日期 08年 5月 15日)。(应聘材料一律不退)
  3. 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本台将提前在温州广电网(WWW.WZTV.CN)上发布通知。









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2008年4月29日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