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委市政府号召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
2008-05-14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和震区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努力帮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为灾区捐赠救灾款物。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带头捐款捐物。

二、根据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三、由于灾区道路受阻,鼓励以捐赠资金为主。适当接受生活类救灾物资,包括棉衣、绒衣、棉被、雨衣、雨具、帐篷、毛毯、净水器、手电筒、塑料布等(最好为新品)。

四、各县(市、区)的捐赠资金,由各地自行负责汇往灾区;市直机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捐赠资金,均送到温州市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然后统一汇往灾区;各地各部门捐赠的物品,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送往灾区。各县(市、区)要在每天下午3时前将当日的捐赠情况及资金汇往灾区情况报市民政局。

联系人:刘松真   杨枫

电话:89996731   89996735

传真:89996740   89996738

接收捐赠帐号:

1、单位名称:温州市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

   开户银行:交行黎明支行

   银行帐号:333503000018000316798

   联系电话:88639685

2、单位名称:温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温州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23535056000072

联系电话:88229020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温州市接收救灾捐赠公告(5月14日)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