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一律罚一千 强拼一律罚五百
2010-02-10

市区出租车客运市场联合整治将进入严查重罚阶段。从2月14日起至3月14日,运管部门按照“重拳出击,从严查处;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的原则,推出“十个一律”,从严查处出租车违章行为,最高者可处以3万元罚款。

“十个一律”包括未经许可擅自营运、异地营运、拒载、车容车貌等10项内容。为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运管部门除加大现场稽查力度外,96520举报投诉中心还将24小时接听各界来电,对出租车违章行为投诉一起,立案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设立出租车违章曝光台,在媒体上定期公布违章车辆(包括出租车企业、车主、驾驶员、违章行为等具体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

运管部门提醒,出租车是服务于广大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只要出租车打着空车灯,就要承载旅客,乘客先上车再讲目的地,同时司机在未征求乘客同意的情况下,乘客完全可以拒绝司机的拼载行为。

附:“十个一律”具体内容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汽车(五座或五座以上汽车含克隆出租车)一律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其他机动车一律处以三千元罚款。

3.不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异地驻点经营的一律给予服务证计5分,并处以两千元罚款。

4.未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一律处以三千元罚款。

5.不按出租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与乘客另有约定的除外)的一律给予服务证计5分,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6.拒绝载客、中途甩客的一律给予服务证计10分,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7.强行拼载乘客的、故意绕道的一律给予服务证计5分,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8.车容车貌不整洁、出租车设施设备不完备、驾驶员言行不文明、不按秩序乘运的一律给予服务证上限计分,并限期整改。

9.出租车二级维护审验一律实行违章记录归零把关制度。

10.发现涉及违反其他相关部门有关法律的违章案件一律实行移办制度。

 

 

稿源:温州商报               编辑:集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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